d000.gif (5648 個位元組)第九章 依法駕駛確保你我平安

  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105年全國車禍死亡人數為2,964人,每年約有千個家庭必須面對頓失親人的痛苦,然而探討車禍發生的原因,居然大部分係「駕駛人過失」所造成的,可見駕駛人未確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之情形確實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係為保護你我安全而設,更忽略了包含自己及親友都可能因此而受害,期望大眾均能廣為宣傳,互相告誡,以減少破碎家庭。

一、發生車禍三大主要原因(105年警政署統計資料)

(一)未依規定讓車19.54%

(二)轉彎(向)不當14.10%

(三)違反號誌管制8.33%

二、車禍防範之道

(一)請駕駛人依「路權」規定行車。

1.時間路權:依號誌規定行車。

2.空間路權:依標誌、標線規定行車。

(二)請駕駛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車。

1.酒後不開車

2.集中精神駕駛,注意車前狀況」。

3.確實依規定讓車

(三)請駕駛人行車互相禮讓。

 

三、尊重生命安全駕駛,每年車禍死亡人數必可降低:

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統計表

民國75

6,270

民國89

5,420

民國103

3,135

民國76

7,034

民國90

4,787

民國104

2,922

民國77

7,524

民國91

4,322

民國105

2,964

民國78

7,584

民國92

4,389

 

民國79

7,333

民國93

4,735

 

民國80

7,322

民國94

4,735

 

民國81

7,216

民國95

4,637

 

民國82

7,367

民國96

4,007

 

民國83

7,250

民國97

3,646

 

民國84

7,427

民國98

3.464

 

民國85

7,077

民國99

3,515

 

民國86

6,516

民國100

3,470

 

民國87

5,903

民國101

3,291

 

民國88

5,526

民國102

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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