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00.gif (5648 個位元組)第九章 依法駕駛確保你我平安

  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105年全國車禍死亡人數為2,964人,每年約有二、三千個家庭必須面對頓失親人的痛苦,然而探討車禍發生的原因,居然大部分係「駕駛人過失」所造成的,可見駕駛人未確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之情形。確實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係為保護你我安全而設,更忽略了包含自己及親友都可能因此而受害,期望大眾均能廣為宣傳,互相告誡,以減少破碎家庭。

一、發生車禍三大主要原因(105年警政署統計資料)

(一)未依規定讓車(19.54%)

(二)轉彎(向)不當(14.10%)

(三)違反號(標)誌管制(8.33%)

二、車禍防範之道

(一)請駕駛人依「路權」規定行車。

1.時間路權:依號誌規定行車。

2.空間路權:依標誌、標線規定行車。

(二)請駕駛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車。

1.酒後不開車。

2.集中精神駕駛,「注意車前狀況」。

3.確實依規定讓車。

(三)請駕駛人行車互相禮讓。

 

三、尊重生命安全駕駛,每年車禍死亡人數必可降低:

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統計表

民國75年

6,270

民國89年

5,420

民國103年

3,135

民國76年

7,034

民國90年

4,787

民國104年

2,922

民國77年

7,524

民國91年

4,322

民國105年

2,964

民國78年

7,584

民國92年

4,389

 

民國79年

7,333

民國93年

4,735

 

民國80年

7,322

民國94年

4,735

 

民國81年

7,216

民國95年

4,637

 

民國82年

7,367

民國96年

4,007

 

民國83年

7,250

民國97年

3,646

 

民國84年

7,427

民國98年

3.464

 

民國85年

7,077

民國99年

3,515

 

民國86年

6,516

民國100年

3,470

 

民國87年

5,903

民國101年

3,291

 

民國88年

5,526

民國102年

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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