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車禍發生後被害人通常必須面對喪葬費、醫療費、復健費、訴訟費 …等龐大的費用支出,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確實不易負擔,前中華民國車禍受難者求援協會理事長柯蔡玉瓊女士,本於大愛之精神,率同諸多無名愛 心人士,歷經八年之奔走,終於促使立法院訂立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使交通事故所致體傷、殘廢或死亡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而減輕車禍被害人所面 臨突發的經濟壓力。
壹、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實務
貳、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參、其他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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