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車禍被害人請求民事賠償之簡介
車禍發生後,被害人是否有權向肇事者請求賠償,以肇事者是否有故意或過失為前提。但應由肇事者負責舉證其對無故意或過失時,始不負賠償責任。若肇事者無法舉證其對車禍之發生無故意或過失時,依法應賠償被害人所受之損失,以下茲分點說明之:
壹、請求之程序
貳、請求權人暨得請求之項目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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